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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17-07442

政府文件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04

屏政办发〔2017〕143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屏边大围山生态养老公寓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屏边大围山生态养老公寓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屏政办发〔2017〕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屏边大围山生态养老公寓建设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屏边大围山生态养老公寓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秀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黎明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陈 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代云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陈卫华(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设备科主任)

  何 静(县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代云翠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卫华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项目建设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