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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17-07437

政府文件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03

 屏政办发〔2017〕134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2017—2018年三农服务专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2017—2018年三农服务专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屏政办发〔2017〕1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气象现代化建设,提高我县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气象工作政府化、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为要求;以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气象预报预警体系、气象综合监测体系、气象事业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智慧气象、民生气象、安全气象。通过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为农服务机制,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促进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由减轻灾害损失向降低灾害风险转变,由单纯抗灾向防灾减灾抗灾并重转变,健全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体系,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预测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基本建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备、运行高效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装备、技术、人才、台站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和防御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公共气象服务和保障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气象管理科学化水平和气象事业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和农业气象服务整体水平显著提高。与“十二五”期间相比,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率减少50%以上,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例降低50%以上,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90%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现代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加强,业务布局体系能够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专业气象服务,实现传统农业气象服务方式向现代农业气象服务方式的转变。

  二、建设任务

  (一)开展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

  1.推进乡镇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按照“有固定场所、有信息设备、有信息员、有定期活动、有管理制度、有长效机制”的“六有”标准,在7个乡镇建设气象信息服务站。按照“有气象防灾减灾领导机构、有气象信息员队伍、有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有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网络、有乡镇气象防灾减灾风险地图、有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有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计划、有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效益评估”的“八有”标准,创建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2017年,完成玉屏镇、白河镇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

  2.推进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标准化业务。对照《基层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服务基本标准规范》,开展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服务标准化业务建设;对照《基层中小河流、山洪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标准化建设指南》,建立县级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标准化业务。2017年,依托省、州、县一体化业务平台,实现灾害风险普查信息、致灾临界(面)雨量的展示和应用,完善风险预警产品制作功能,形成实际业务服务能力,实现基于阈值的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风险预警服务业务在县级的有效落地;完善我县境内中小河流域、山洪沟和滑坡、泥石流隐患点的普查,建立屏边县短临预警指标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县级灾情上报、灾害隐患排查和重大气象灾害实地调查制度;健全和完善信息共享和信息相互通报机制,联合开展山洪灾害气象预警业务,实现预警信息在电视台发布“绿色通道”。

  3.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乡镇延伸。对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基层延伸基本要求》,依托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乡镇延伸。2017年,完成云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的推广应用,完成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一键式”发布系统的推广使用。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和基层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结合起来,与国土、民政、水务、文体旅广等部门共用预警大喇叭、信息服务站等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和渠道。

  4.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群策群防体系建设。建立覆盖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互助组的气象信息员队伍,重点发挥由乡镇干部、村支书、村组长组成的气象协理员作用,组织76个村民委员会及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开展培训,培训覆盖率100%。依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群组,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延伸到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气象信息员。推广使用云南省气象局研发的《云南省乡镇综合气象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对气象信息员的实时监控和考核,更好地发挥气象信息员的作用。

  (二)发展直通式智慧化农业气象服务

  1.做好基础信息入库。按照《全国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数据存储规范(试行)》(气减函〔2016〕66号)要求,完成屏边县种植结构信息、地理信息以及农业气象指标、“直通式”服务对象等信息的收集并纳入省级农业气象大数据库。

  2.强化“直通式”服务。面向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直通式”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关键农事期服务和灾害性天气过程服务,并建立“直通式”服务台账或日志。收集整理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为详细的信息报送至省高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建立直通式服务基础信息库,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

  3.推进智慧农业气象服务手机客户端的应用。推广应用云南省气象局统一开发的智慧农业气象服务手机客户端,开展交互式、个性化、针对性的农业气象服务,发展注册用户并覆盖30%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强化农业特色产业气象服务。针对全县特色农业产业开展智慧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建设,完成一种优质、高产、高效作物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针对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组织开展农用天气预报、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评估与影响预报,为当地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农业保险等提供科学支撑。

  5.充分发挥专家联盟作用。建立以气象、农科、林业、水务等部门组成的涉农专家联盟和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开展联合会商和工作调查2次以上,在关键农事期或遇有灾害性天气时,要及时向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直通式”服务。

  (三)创新气象为农服务体制机制

  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和应用为抓手,建立“内响应外联动”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联动响应能力。至少50%以上乡镇落实预警信息及时接收、有效传播、快速响应工作职责并做到有专人负责,并将气象防灾减灾特别是预警信息及时接收、有效传播、快速响应工作纳入乡镇考核。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9月)。县级成立屏边县气象为农服务工作领导机构及屏边县气象为农服务专家联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县气象局要牵头组织开展1次以上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并会同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完成全县涉农企业、农业经济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为农“直通式”服务履盖面达到100%。建立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标准化业务,并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乡镇考核。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0月—11月)。完成全县7个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并组织各乡镇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开展培训;组织推广《云南省乡镇综合气象信息服务系统》和智慧气象信息员手机平台的使用;建立室外气象信息宣传栏;推进各部门基层防灾减灾信息发布手段的整合共享,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达100%;推进智慧农业气象服务手机客户端的应用,发展注册用户覆盖30%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成玉屏镇、白河镇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建设;完成一项优质、高产、高效作物的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及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三)考核阶段(2017年12月)。县级组成考核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开展自检自查,查缺补漏,并做好相关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将有关材料报送县气象为农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气象局)。联系人:段兴奎,联系电话:3226054,15987351820,邮箱:pbxqxj@163.com。

  附件:屏边县2017—2018年“三农”服务专项建设具体目标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

  

序号

目 标

完成年限

责任单位

2017年

2018年

1

成立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组织机构。

100%

 

县气象局

2

建立长效的政府支持机制,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考核。

>50%

100%

县政府办

3

县气象局与涉农及防灾减灾部门(5个以上)建立合作机制。通过与水务、国土、林业、农科、民政等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建立部门间合作机制。

100%

100%

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民政局

4

各乡镇确定1名涉农口分管联系气象工作的领导并将文件报县气象为农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工作覆盖率。

100%

 

各乡镇人民政府

5

修订县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00%

 

县气象局

6

各乡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乡镇根据所属区域的气候特点和灾害性天气的种类制定出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00%

 

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

村委会(社区)制定气象灾害应急计划。各乡镇村委会(社区)制定气象灾害应急行动计划。

100%

 

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

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次数。

≥1

≥1

县气象局

屏边县2017—2018年“三农”服务专项建设具体目标

  

9

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自建或共建共享)。各乡镇配合县气象局按照有办公场所、有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标识牌的要求完成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

100%

 

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

气象信息员村(社区)全覆盖(以中国局管理平台数据为准)。各乡镇设置1名兼职气象协理员,各村委会和社区设置1名气象信息员岗位,可由村委会(社区)主任兼任,将协理员、信息员姓名、年龄、姓别、手机号码等信息上报县气象局。

100%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

气象信息员岗前培训率

100%

100%

县气象局

12

预警大喇叭行政村覆盖率(自建或共建共享),县广电局开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及时通过当地电视台和“村村响”大喇叭播报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水务局与县气象局共建共享山洪预警大喇叭。

100%

100%

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13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部推送到行政村的时间。

<10分钟

<10分钟

县气象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

建立完善灾情上报、重大气象灾害实地调查制度。

100%

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

暴雨洪涝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完成比例。

100%

县气象局、县水务局

16

完成1项优质、高产、高效作物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100%

县气象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17

开展农用天气预报、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评估与影响预报。

100%

100%

县气象局

18

开展为农“直通式”服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对全县涉农企业、农业经济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资料收集,并将相关人员姓名、手机号码、种养殖规模等信息上报县气象局,由气象局将相关人员信息纳入气象短信服务平台。

>90%

 

县气象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19

推进智慧农业气象服务手机客户端的应用,并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用户覆盖率。

>30%

 

县气象局

20

建立规范化的气象为农服务业务流程和服务体系。

100%

100%

县气象局

21

建立屏边县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标准化业务。

100%

 

县气象局

22

成立屏边县气象为农服务专家联盟,并开展2次以上活动。

100%

100%

专家联盟成员单位

23

按照“八有”标准完成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建设。玉屏镇、白河镇按照“有领导机构、有信息员队伍、有信息服务站、有监测预警网络、有风险地图、有应急预案、有科普计划、有效益评估”的“八有”标准,完成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建设。

100%

 

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局、玉屏镇、白河镇

24

做好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100%

100%

气象为农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5

积极宣传专项建设成果,每年至少在国家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篇,地方媒体3篇。

100%

100%

县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