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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职能

屏边县畜牧兽医局

2017-12-08

屏边县畜牧兽医局

屏边县畜牧兽医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人民政府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编制全县畜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全县畜牧兽医技术的推广、普及,广泛开展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开发畜牧业资源,围绕振兴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畜牧业。

  (三)制定全县畜牧业项目及项目投资计划、评估论证,并组织实施,按照项目基建计划和管理程序,组织中期检查和后期验收评价,搞好畜牧基建投资,逐步完善全县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抓好专题项目建设,逐步培育拓展市场,发展贸、工、牧、产、加、销一体化的畜牧业经济。

  (四)负责制定畜禽防疫、检疫、兽医、兽药、饲料管理的实施意见,组织扑灭疫情,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兽药和饲料生产销售中的违法行为,整顿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目标责任以及领导干部的编制、管理。负责全县畜牧兽医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和评聘工作,抓好畜牧兽医队伍建设。

  (六)畜牧兽医执法监督:包括兽药管理执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执法、种畜禽管理执法、草原执法。

  (七)畜牧业质量监督包括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畜牧兽医药械产品质量检验,畜禽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督检验,种畜禽性能测定和畜禽种质检测。

  (八)完成省、州畜牧兽医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屏边县建设路58号

  电话:322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