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职能

000014348/2017-07602

政府机构职能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7-12-08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二)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管理监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的建设,完善两中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以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对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窗口部门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价、考核。

  (七)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统计、分析相关信息,确保网络运行正常,信息畅通。

  (八)负责对县级部门单独设立的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督查检查指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业务工作。

  (十)承担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职责。

  地址:屏边县玉屏镇昆河路沿线(大围山民族广场对面)

  电话:322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