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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职能

屏边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12-08

屏边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拟定全县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扶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政策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

  (四)承担同上级扶贫部门的业务联系,为屏边县扶贫开发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

  (五)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资金。

  (六)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财政资金易地扶贫开发工作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七)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屏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八)承担屏边县山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验收。

  (九)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屏边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地址:屏边县卫国路号 

  电话:304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