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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2017-08-21

屏边县招商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屏边县招商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6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对内对外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及发展战略,负责起草制定全县对内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国内投资企业认证、国外投资审批、招商引资中介人资格确认和实施奖励审查、申报等日常工作,并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负责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中心的有关工作;帮助外来投资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内外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组织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类大中型招商引资展洽活动;负责收集、整理、包装和编印全县的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对屏边县招商项目的信息反馈等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的区域协作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好与各经济发达地区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经济技术联合协作工作。

  (5)负责县内在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友好交往活动中,对外联络、洽谈等相关业务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县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20个,协议总投资48.5亿元。实施招商引资项目84个,同比增长12%,其中:新开工项目71个,同比增加24.56%,协议总投资28.2亿元,同比减少22.14%;结转项目13个,同比减少27.78%,协议总投资22.89亿元;签约未开工项目5个,协议总投资39.04亿元。完成省外实际到位资金31.81亿元,同比增长4.74%,完成州级下达任务数36亿元的88.36%。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7个,协议总投资5.6亿元,到位资金3.81亿元,资金到位率61.65%;完成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12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00%;新开工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南部产业标志性项目3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县招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屏边县招商局决算总收入25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26%,主要是2015年有结余,财政减少了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6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8万元,占总支出的42.21%;项目支出154.8万元,占总支出的57.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3%,主要职工工资上调,投资商来屏考察人次小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招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6.47%,主要原因分析:招商引资奖100万款项从日常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招商局机构为完成屏边县招商引资,用于招商引资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5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060%,主要原因分析:招商引资奖119.22万款项从日常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招商引资奖119.22万元用于奖励全县各部门及领导,县级招商引资前期工作经费35万,年初预算招商引资工作经费3万与去年保持不变,这2项经费都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产生的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各种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招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与上年对比增加3.1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小幅度上调,其他与去年相差不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保障招商引资日常工作相关费用支出,具体为:(1)21005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7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缴费。(2)2011301款行政运行支出74.0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2011308款招商引资支出158.99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奖、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2160201款行政运行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投资商洽谈项目时的接待费,看项目时人员的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5)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作支出。(6)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6.8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招商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0.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07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来屏考察的投资商人次下滑。具体情况如下:2016年来屏投资商189批次、1549人次,2015年来屏投资商375批次、3390人次。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屏边县招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往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屏边县招商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保持一致;运行维护费5.34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2.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招商活动中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屏边县招商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89批次,1549人,接待费开支15.07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7.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投资商来屏边考察项目产生的费用。

  五、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2016年屏边县招商局计划采购一台空调、3个文件柜、2台电脑,一架航拍机,预计采购资金7.3万元,实际采购了一台空调、3个文件柜、2台电脑,一架航拍机,采购资金7.17万元。比去年增加6.73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县招商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屏边县招商局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