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乡镇信息公开

000014348/2017-07495

乡镇信息公开

中共湾塘乡委员会 湾塘乡人民政府

2017-11-24

湾发〔2017〕55号

中共湾塘乡委员会湾塘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湾塘乡2017年产业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湾塘乡委员会湾塘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湾塘乡2017年产业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

湾发〔2017〕55号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乡属各站所:

     《湾塘乡2017年产业扶持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湾塘乡委员会

  湾塘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

湾塘乡2017年产业扶持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贫困乡(乡)和贫困村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屏办发〔2015〕64号)要求,结合《关于实行“扶贫项目菜单式管理”推进产业精准帮扶到村到户的通知》(红贫办发〔2016〕13号)精神,探索一条推进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新路子,快我乡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结合乡情实际先行先试,积极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经济的能力,就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脱贫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种植业、养殖业发展为重点,全面增强贫困群众造血功能,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扶持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逐步缩小贫富差距,为协调发展农村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从产业发展实际出发,针对贫困农民缺资金、少技术、市场经济转变观念等原因,促使其依靠产业扶贫项目,发挥自我创造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达到脱贫致富目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紧紧依托全乡传统种养殖业取得的经验,与农户自身意愿有效结合,通过产业扶贫,突出体现特色优势农业在经济发展缓慢村的支柱地位,把地方优势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依民所愿、借力发挥、精准发力、扶持到户,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规划

  项目涉及我乡8个村委会,种植业结合我乡立体气候产业分布为:海拔900米以下种植植荔枝、芒果、柚子、柠檬、菠萝蜜、柑橘等;海拔900米以上种植猕猴桃、砂仁、核桃等。养殖业以生猪养殖、肉牛养殖、土鸡养殖为主。

  三、项目实施原则

  坚持“突出发展、奖励新增、公开公正、标准统一”的原则,优先扶持积极种植户、养殖户;种植业禁止在公益林、国有林和水源林内栽种,养殖业禁止在禁止养殖区,在河道边进行直排、破坏人居环境;毁林种植、不落实、虚报、谎报者,破坏生态环境者,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长短结合、因户施策的原则。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十百千”工程主导产业和我乡其他特色增收产业实施发展。实行“一村一品”,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村为基本单位,按照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传统和区位优势,通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化种植、养殖建设,使一个村(或几个村)拥有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特色农产品、畜牧产品,从而大幅度提升农村经济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模式。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种植业

  为强化种植业扶持保障,乡级统筹进行种苗扶持,由涉及村委会向享受种苗扶持农户收取每株1元的保证金,存入村委会账户,农户规范种植管理,确保苗木种植成活率85%以上的,于次年全数退回,若不按要求认真栽种管理,导致苗木成活率达不到85%的,今后不再对其进行产业扶持。

  1.“十百千”工程:荔枝、猕猴桃为我县重点产业,所需种苗统筹扶持,乡农技站提供技术指导。“十百千”工程荔枝新种植面积集中连片在50亩以上,乡级给予坡改梯、机耕路、水池、管网建设等扶持。猕猴桃搭桩子拉线上架的,在进行苗木扶持的基础上,每亩补助1000元,自行种植管理并搭桩子拉线上架的,每亩补助1500元。

  2.经济林果:(菠萝蜜、甜柿、柚子、柠檬、芒果、核桃、柑橘等)。围绕一村一品发展种植,集中连片发展,乡级统筹扶持种苗,乡农技站提供技术指导。

  3.其他:砂仁种苗自行购买的(每亩不低于250株),每亩补助500元,补助面积不超过10亩,由村委会、工作队共同核实验收后,乡级进行补助;免费统一发放种苗自行种植的(每亩不低于250株),每户不能超过10亩。

  (二)养殖业

  1.生猪养殖。按照人均养殖不超过2头标准进行扶持,每头扶持600元。扶持分两次进行,购买仔猪后每头补助300元,生猪达100千克以上验收合格后,每头补助300元。

  大户奖扶:建设50头能繁母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其中包括新建猪舍460平方米以上、饲养设备达到相应标准、新建排污处理池25立方米、新建猪粪堆放间40平方米,符合以上条件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种猪需养殖户自行购买。

  2.肉牛养殖。养殖5头以上(含基础母牛),其中包含建设牛圈40平方米以上、饲养设备达到相应标准,新建排污处理池5立方米、新建牛粪堆放间5平方米,符合以上条件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养殖10头以上(含基础母牛),其中包含建设牛圈80平方米以上、饲养设备达到相应标准,新建排污处理池10立方米、新建牛粪堆放间10平方米,符合以上条件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种牛需养殖户自行购买。

  3.土鸡养殖。户均养殖100羽以上,一次性补助500元。

  大户奖扶:建设年出栏生态土鸡1000羽以上规模养殖场,其中包括鸡舍100平方米以上、饲养设备达到相应标准、放养场面积达到10亩以上、新建脱温室30平方米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种苗需养殖户自行购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农村产业项目的成功发展是关乎我乡贫困户能否致富增收,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的大事,是党的温暖在农村的具体体现。按照乡党委、乡政府负总责,村“两委”具体抓落实,驻村工作队辅助的要求,严格落实产业项目发展规划,把责任落实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做好服务,强化管理

  根据农村产业项目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乡、驻村工作队和村四职干部积极组织协调做好服务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产业项目的管理。

  (三)加强管理,专款专用

  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用好扶贫资金。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种苗扶持、养殖扶持等相应名册,严格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实行不定期抽查制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对项目实施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所有项目完成后均应进行自查,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给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