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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信息公开

中共玉屏镇委员会玉屏镇人民政府

2017-11-23

玉发〔2017〕46号

中共玉屏镇委员会玉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屏镇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玉屏镇委员会玉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屏镇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发〔2017〕46号

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居)委会,镇属各站所:

  现将《玉屏镇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村建档立卡户实际,按照精准扶持的原则抓好宣传动员,一并贯彻落实到村到户。

  中共玉屏镇委员会

  玉屏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4日

  玉屏镇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业

  项目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和贫困户脱贫标准要求,坚持打好“五个一批”政策组合拳,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户施策,科学治贫,为进一步创新精准扶贫机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按照“长、短结合”发展思路,确保近有增收项目,远有可持续发展保障。使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取得明显实效,结合镇情实际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业欲望。现就精准扶持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业项目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

  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业项目涉及全镇13个村委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61户803人(其中2016年脱贫返贫的45户147人)。

  二、项目实施内容

  紧紧依托全镇传统养殖业取得的经验,与农户自身意愿有效结合,依民所愿、借力发挥、精准发力、扶持到户,养殖业项目计划实施猪、鸡、鸭、鹅、牛、马(骡)、羊、鱼养殖。

  三、项目运作模式

  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业项目工作采取“村集体+驻村扶贫工作队+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险公司”模式运作,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可根据自身需求到市场自行购买养殖。

  (一)村集体。要做好扶持资金的相关审核报批等相关工作。村集体审核把关,农户可结合自身实际向村委会、镇政府、玉屏信用社逐级申请扶贫到户贴息贷款(放款规模完为止)。

  (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大力宣传养殖业项目的惠农政策,深入推动政策落实,注重激发村民的内在动力,调动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增强“造血”功能。开展技术服务。邀请养殖业专业技术人才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服务,推进贫困户养殖业健康发展。负责摸底调查、相关审核报批、统计、验收工作。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守信原则,自觉接受驻村扶贫工作队、村集体的管理,养殖贫困户原则上要购买保险服务,主动参与各项技术培训。

  (四)保险公司。为养殖户有效降低养殖风险,所涉及的养殖户要向保险公司自愿购买保险(牛、马、羊、猪),保险公司负责做好理赔等相关服务。

  四、项目扶持标准和方式

  (一)扶持资金构成

  扶贫专项资金。

  (二)扶持标准

  1、生猪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按照人均2头的标准进行扶持,每头扶持800元。扶持分两次进行,每次验收合格后分别扶持400元/头。超出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在补助范围内。

  2、鸡、鸭养殖。每羽(只)扶持2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户均养殖不能低于100羽(只),最多扶持500羽(只)。超出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在补助范围内,达不到标准不予扶持。

  3、鹅养殖。每只扶持3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养殖原则上不低于50只,最多扶持200只。超出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在补助范围内。

  4、马(骡)、牛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原则上按照2-10头的标准进行扶持,每匹、头扶持3000元。扶持分两次进行,每次验收合格后分别扶持1500元/匹、头。超出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在补助范围内。

  5、羊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原则上按照10-50只的标准进行扶持,每只扶持800元。扶持分两次进行,每次验收合格后分别扶持400元/只。超出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在补助范围内。

  6、鱼养殖。每亩扶持5000元。扶持分两次进行,每次验收合格后分别扶持2500元/亩。

  养殖业资金兑付方式:农户自行购买优良牛犊、种马(骡)、猪仔、鸡苗、鸭苗、鹅苗入栏,以户为单位进行养殖且通过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以奖代扶”方式进行扶持。具体为:

  1、生猪养殖。分两次进行补助,农户购买猪仔(不低于15公斤)存栏后由驻村工作组入户调查核实并配戴耳牌编号,调查核实结果在村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登记造册,对养殖户进行第一次资金扶持。商品猪养殖到每头不低于100公斤且出栏并验收合格后进行第二次资金扶持。

  2、鸡、鸭、鹅养殖。农户购买鸡、鸭苗存栏后由驻村工作组入户调查核实登记造册,调查核实结果在村内公示3天,鸡、鸭养殖到每羽(只)不低于3公斤、鹅养殖到每只不低于4公斤,经验收合格在村内公示3天无异议,且出栏后进行一次性资金扶持。

  3、马(骡)、牛养殖。分两次进行补助,农户购买种马(骡)、牛犊(已断奶)存栏后由驻村工作组入户调查核实并配戴耳牌编号,调查核实结果在村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登记造册,对养殖户进行第一次资金扶持。马(骡)、牛养殖到每头不低于200公斤且出栏并验收合格后进行第二次资金扶持。

  4、羊养殖。农户购买羊存栏后由驻村工作组入户调查核实并佩戴耳牌编号,调查核实结果在村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登记造册,对养殖户进行第一次资金扶持。羊养殖到每头不低于30公斤且出栏并验收合格后进行第二次资金扶持。

  5、鱼养殖。农户按每亩600-800尾养殖标准购买鱼苗,由驻村工作组入户调查核实后放入鱼塘,调查核实结果在村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登记造册,对养殖户进行第一次资金扶持。鱼养殖到不低于2公斤一尾出塘且验收合格后进行第二次资金扶持。

  五、项目进度安排

  从2017年10月25日开始实施,至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建设和上级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持。

  (一)制定方案。在州、县扶贫部门指导下,全镇于2017年10月25日完成《玉屏镇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下发。

  (二)宣传动员。2017年10月30日前,通过进村入户动员和召开座谈会等,广泛宣传项目实施的意义、建设原则、政策规定及扶持标准,使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吃透政策精神,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确定养殖户并做好项目建设启动准备工作。

  (三)项目落实。2017年10月30日前,在项目区内全面启动项目落实工作,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四)验收。2017年12月30日,镇村两级组织相关部门对完工项目进行自查、验收。同时,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工作。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经测算,实施的种养殖业项目正式投产后,参加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预计可达3200元以上(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经济效益明显。

  (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各实施农户的生产方式将发生根本性变化,不但对调整产业结构起强劲的推动作用,对提高农民的科技种养意识、经营水平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脱贫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为项目区农户建立起稳定增收项目,贫困群众的脱贫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进而实现脱贫摘帽。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扶持措施。精准扶持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持,到村到户”方针,确保扶贫措施和效果落实到户到人。通过进村入户,分析掌握致贫原因,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二)组建管理机构。为确保各项目区精准扶持贫困户项目的顺利推进,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扶贫、财政、农技站、畜牧兽医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扶持项目工作指导组,切实加强指导和督促,牵头做好自查验收和各类“以奖代扶”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工作。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和“以奖代扶”工作。各项目村相应成立项目实施管理组,由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和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任副组长。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健全管理机制

  1.实行公告公示制。坚持项目公示到镇、村、组,公示内容为:实施对象、实施规模、补助标准、项目业主等,公示期不少于3天。

  2.实行不定期抽查制。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对项目实施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所有项目完成后均应进行自查,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给予扶持。

  附件:1、屏边县玉屏镇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生猪养殖情况登记表

  2、屏边县玉屏镇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鸡、鸭、鹅养殖情况登记表

  3、屏边县玉屏镇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马(骡)、牛养殖情况登记表

  4、屏边县玉屏镇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羊养殖情况登记表

  5、屏边县玉屏镇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鱼养殖情况登记表

  6、屏边县玉屏镇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生猪养殖“以奖代扶”资金兑付花名册

  7、屏边县玉屏镇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鸡、鸭、鹅养殖“以奖代扶”资金兑付花名册

  8、屏边县玉屏镇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马(骡)、牛养殖“以奖代扶”资金兑付花名册

  9、屏边县玉屏镇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羊养殖“以奖代扶”资金兑付花名册

  10、屏边县玉屏镇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鱼养殖“以奖代扶”资金兑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