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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信息公开

新华乡人民政府

2017-11-23

新政发〔2017〕61号

新华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华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发〔2017〕61号

各村委会,乡属各站所:

  为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我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华乡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

  一、指挥机构组成

  组 长:夏洪生(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副组长:韩治国(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项永生(乡党委委员、乡武装部部长)

  成 员:彭保全(乡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丽(乡农技站站长)

  张哲瑞(乡综治办负责人)

  朱文宇(乡民政所所长)

  蔡吉斌(乡项目办负责人)

  罗宏宁(乡安监站站长)

  陈家华(乡林业站站长)

  罗正委(乡水利站站长)

  谭 颖(新华国土所负责人)

  杨文龙(司法所负责人)

  王永金(乡卫生院院长)

  李正学(岩峰村委会主任)

  陈保云(菲租克村委会主任)

  王丽芬(阿母黑村委会主任)

  杨井平(河南村委会主任)

  兰玉发(戈纪街村委会主任)

  李小付(西沙坡村委会主任)

  杨金富(马鹿塘村委会主任)

  王文昌(倮姑村委会主任)

  邹国先(师宗村委会主任)

  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技站,由张哲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乡人民政府落实预警信息及时接收、有效传播、快速响应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乡气象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和指导各村委会、乡属相关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传达乡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命令;

  2.加强农村地区气象灾害预防监测、信息传播;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

  4.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气象灾害进行评估;

  5.完成乡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参照《屏边县新华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职责。

                        新华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