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上午11时,屏边县公安局民警在屏边县玉屏镇零开查获8吨(规格:50KG,160袋)涉嫌走私大米,由车牌号为云G7Q433的轻型仓栅式货车拉运。
2018年1月15日上午10时,屏边县公安局白河派出所民警在屏边县白河镇黄磷厂加油站附近查获2吨(规格:50KG,40袋)涉嫌走私白糖,由车牌号为云A5T3J0的小型普通客车拉运。
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等规定,现对查获的涉嫌走私货物进行公告。
以上货物重量未实际称量,与实物有误差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请货物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2018年7月10日前)持有关货物所有权属证明到屏边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领并协助调查接受处理,逾期不认领并协助调查接受处理的,上述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货物中属于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易长期保存的货物,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先行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873-3229108、0873-3223329。
特此公告
屏边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