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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17-07573

公示公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12-06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屏边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6日上午10点50分接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来电(信)举报材料(受理编号LX20171205001)》(督转29号)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研究。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受理编号LX20171205001:1.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毁林开垦种植香蕉约4万亩,湿润雨林几乎消失殆尽,生态系统受到破坏,重点保护动植物失去栖息地,存在灭绝的可能。2.保护区区划不合理,居民利益得不到保障、脱贫任务重,保护与开发矛盾突出。

  责任单位:屏边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2月6日—12月10日

  屏边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大围山管理局屏边分局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相关办理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