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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17-07563

公示公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12-05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屏边县芷白线农村客运票价执行方案的公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屏边县芷白线农村客运票价执行方案的公告

  为推进我县农村客运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经过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屏边县芷白线农村客运票价重新核定执行方案》公告如下:

  一、执行票价

  重新核定的票价基数及核定后的票价。屏边县芷白线农村客运现行票价为单位每人次0.24元/公里,重新核定后的票价为:单位每人次0.28元/公里。重新核定后芷白线农村客运线路具体票价如下表:

  重新核定后芷白线农村客运线路具体票价表

  芷白线

  线路名称

  里程

  (公里)

  现行票价

  (单位每人次

  0.24元/公里)

  重新核定后的票价

  (单位每人次

  0.28元/公里)

  实际执行票价

  备注

  屏边

  至

  白云

  82

  20

  22

  22

  执行票价与重新核定后的票价一致

  屏边

  至

  和平

  103

  25

  29

  28

  考虑到沿线贫困群众的承受能力,实际执行票价在重新核定后的票价基础上下调1元执行

  屏边

  至

  新华

  131

  35

  35

  35

  因屏边-新华经芷白线直达乘客少,车辆行驶至和平后实载率低,车辆运行成本高,维持现行票价不变。

  注:屏边县域内其余农村客运票价参照芷白线单位人次每公里0.28元执行。

  二、执行时间

  2017年12月5日起执行。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