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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17-07520

公示公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11-28

(第1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举行屏边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举行屏边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和《屏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我局拟于2017年12月中旬在县城召开《屏边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屏边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听证。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包括: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代表21人,其中: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3人;社会普通公众代表(签约对象)9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相关部门代表6人;法律工作者1人。

  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3人。

  (二)产生方式

  1、听证人、决策发言人由屏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

  2、听证监察人由县法制办指派;

  3、听证代表主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听证机关提出申请,也可以由听证机关委托有关部门组织推荐;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申请人自行推荐产生或者听证机关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4、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3名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三、报名条件

  1、屏边县城区(包括半坡村、凹嘎村、阿季伍村、新荣村)的常住人口和所在地企业、单位的人员,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职业、居住地、联系电话等)。

  3、属于上述范围内的自愿报名人员、被推荐人员,还需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相关情况。

  四、报名方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卫生科报名(地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联系人:杜海龙、书函;联系电话:3221669)。

  五、其他

  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将在第2号公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