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和《屏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我局拟于2017年12月中旬在县城召开《屏边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屏边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听证。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包括: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代表21人,其中: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3人;社会普通公众代表(签约对象)9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相关部门代表6人;法律工作者1人。
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3人。
(二)产生方式
1、听证人、决策发言人由屏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
2、听证监察人由县法制办指派;
3、听证代表主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听证机关提出申请,也可以由听证机关委托有关部门组织推荐;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申请人自行推荐产生或者听证机关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4、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3名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三、报名条件
1、屏边县城区(包括半坡村、凹嘎村、阿季伍村、新荣村)的常住人口和所在地企业、单位的人员,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职业、居住地、联系电话等)。
3、属于上述范围内的自愿报名人员、被推荐人员,还需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相关情况。
四、报名方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卫生科报名(地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联系人:杜海龙、书函;联系电话:3221669)。
五、其他
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将在第2号公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8日